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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,长期一直以“诚信做事”“服务为先”代办执照,注册公司,多年来致力于工商代理注册领域方面的专业服务,我所位于“北京市工商局斜对面”代理北京市区范围:北京市房山区、北京市大兴区、北京市通州区、北京市东城区、北京市西城区、北京市海淀区、北京市密云区、北京市朝阳区、北京市昌平区、北京市石景山区、北京市丰台区、北京市崇文区代办执照.5000万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局公司审批,北京市局,集团公司、股份公司、投资公司、房地产开发公司、物流、科技、商贸、科贸、网络、北京公司注册。北京代办执照网、北京注册公司登记、北京代办注册登记、海淀区消防审批、北京代办执照网、税务登记网、工商注册网、工商登记网,评估、注册公司网,验资,招投标审计,代办工商执照网、北京代办营业执照网,代办北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网。138105875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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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企业备案申请

 一 次 性 告 知 单

 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
  致 申 请 人

       欢迎您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,我们遵行“以申请人为本”的服务理念,承诺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和帮助。为使您对办照过程、办照知识有一个基本了解,我们制作了《一次性告知单》,敬请留意。

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

       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,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。

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

1、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;
2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,名称中不得使用“有限”、“有限责任”或“公司”
      字样;
3、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;
4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

合伙企业的概念

      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,共同出资、合伙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,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。

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:

1、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;
2、有书面合伙协议;
3、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;
4、有合伙企业的名称,名称中不得使用“有限”、“有限责任”、“公司”
      等字样;
5、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。

受理审核时限

       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和备案,凡文件、证件齐全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。

登记管辖|

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:

1、出资额在3000万元(含)人民币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;
2、从事工商注册代理业务的合伙企业;
3、专业从事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;
4、从事验资、审计、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企业。

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:

1、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,由企业注册地所在
     分局负责登记注册;
2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。

收费标准

1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300元;
2、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;
3、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;
4、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。

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程序

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,一般要经以下步骤:
第一步:咨询后领取并填写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同时准备相关材料;
第二步:递交名称登记材料,领取《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》等待名称核准结果;
第三步:按《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》确定的日期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知书》,同时领取《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批的,办理相关审批手续;
第四步:递交申请材料,材料齐全后领取《受理通知书》;
第五步:按《受理通知书》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。

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

请参看《一次性告知单--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
    1、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    2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;
    3、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;
    4、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;
    5、《合伙企业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合伙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
1、《公司(企业)备案申请书》;
2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;
3、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,还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、证件:
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:(1)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;(2)《合伙企业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
特别提请注意

1、个人独资企业(合伙企业)应由投资人(合伙人)办理有关手续;
2、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,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
       的代理机构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、《指派函》、《委托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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